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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职院办发〔2023〕46号 关于调整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财经管理委员会成员和职责的通知

2023年11月28日 作者:  来源:

各部门、各校区:
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预算管理工作,增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,着力构建“业、财、效、控”一体化融合发展体系,充分发挥财务治理在学院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《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预算资金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经研究决定,调整财经管理委员会成员和职责,健全完善委员会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能,现具体通知如下。

一、组织架构及成员

主任:学院院长

常务副主任:分管财务副院长

副主任:其他院领导

成员:财务处、组织人事处、发展规划处、市场部、资产管理处、信息中心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学生工作部、行政办公室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后勤管理处、继续教育学院、产教融合办公室、纪委办公室。

财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财务处,分管财务副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。

上述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具体履行相应职责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(一)财经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

1. 在学院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院预算管理,拟定预算目标,组织预算编制、综合平衡预算草案等工作;

2. 负责审议经费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,并依次提请院长办公会、党委会研究决定;

3. 学院交办的其他预算管理工作。

(二)财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

1. 在财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,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工作会议,制定预算编制方案,汇总编制预算草案,将预算草案提请财经管理委员会审议;

2. 研究提出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初步意见,提请召开财经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;

3. 及时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差异,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风险研判,及时向财经管理委员会上报并提出措施建议;

4. 根据财经管理委员会决定,具体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;

5. 财经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预算资金管理事宜。

三、工作原则

(一)坚持“三保”原则

牢牢把握学院战略定位,围绕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,本着“统筹兼顾、突出重点”的方针,优化支出结构,按照“保基本、保运转、保重点”的原则,聚焦财力优先保障人员经费、基本运转和重大改革事项所需资金。

(二)坚持业财融合

强化“业财融合,事财相适”理念,切实发挥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引领作用,坚持将业务和财务深度融合,通过有效的管理体系和技术手段,实现信息共享、资源整合和风险控制,推进跨部门协同,着力提高资金效益。

(三)坚持绩效优先

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》《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,科学实施预算绩效评价,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。

(四)坚持厉行节约

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、国务院“约法三章”和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 工作要求,牢固树立过“紧日子”思想,精打细算,艰苦奋斗,勤俭节约办教育。

(五)坚持问题导向

结合人大、纪检、监察、巡视巡察及审计部门对预算管理工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,将整改措施落实到预算管理工作当中,强化预算编制执行中的监督检查和事后追踪问效。

四、工作目标

(一)服务学院发展

持续优化经费支出结构,强化学院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工作财力保障能力,着力构建规范透明、约束有力、讲求绩效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,提升经费使用效率,促进各项教育教学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(二)完善治理体系

逐步树立“大财务观”,统筹规划、科研、教学、人事、资产、财务、信息化等多部门职能,健全管理制度,推动完善财务治理体系,发挥财务治理在学院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。

(三)提升治理能力

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推动财务管理模式转型,突破传统财务管理功能单一、对事业发展支撑不足的弱点,在制定学校发展规划、实施战略、支持决策等方面精准发力,数字赋能财务治理现代化和治理能力提升。

(四)确保资金安全

持续加强内部控制,建立健全财经管理制度,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预算绩效管理,将绩效理念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,积极防范财务风险,规范财务行为,确保资金规范使用。

五、议事规程

(一)会议安排

财经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会议,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按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。

(二)决策程序

财经管理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议事决策:

1. 各部门、各教学单位将有关事项提交到财经委员会办公室;

2. 财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部门、各教学单位提交的事项进行初审,初步确会议议题;

3. 财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请财经管理委员会审定会议议题,由财经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审定。

4. 财经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,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决策。

(三)事项表决

召开财经管理委员会会议,出席人数必须达到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。需要投票决定的事项,通过票数须达到全体参会成员半数以上方为有效。

(四)审议程序

涉及预算管理的重大事项,由财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,经财经管理委员会审议后依次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、党委会研究决定。

(五)会议组织

财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提前做好会议议题的收集工作,及时将会议召开时间、地点、议题等通知各财经管理委员会成员,并详细做好会议记录。

(六)决议落实

会议决议由财经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人签发。财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决议的督办落实,并做好会议记录、资料、档案等管理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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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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